培训通知

国音人发〔2023〕30号关于参加2023年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编辑:

各二级单位: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知识培训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字〔2023〕11号)要求,我校教职工应参加本次专题培训,请各单位配合做好培训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中层干部除外。

二、培训时间

2023年5月31日—7月5日。

三、培训形式

线上录播。

四、培训要求

1.教职工需完成必修课(10学时)学习,并通过考试后,可

以在线打印学习证书,由各二级单位凭证书将学时记录在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和《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登记台账》上。

2.参训学员通过访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左下角“专题服务”的“北京继续教育”专栏,进入“公共知识培训”菜单,注册并登录培训平台,选择必修课学习。已完成注册或参加过往年在线培训的学员用原户名和密码登录。

联系人:鹿老师  联系电话:84504200

附件:2023年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知识培训学习流程说明      

人力资源中心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