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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9日 编辑:

各二级单位:

按照学校人事工作安排,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评聘工作定于11月启动,为保证评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的有关政策和《中国音乐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国音发〔2017〕6号)的文件规定,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北京市高校岗位设置指导性意见》、《北京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评聘工作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按照《中国音乐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国音发〔2017〕6号)规定执行。

二、岗位设置

根据中国音乐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和教学工作的需要,结合学校岗位编制数量设置岗位职数,本次专业技术岗位拟聘岗位设置为:

教师系列:正高岗位8个,副高岗位8个,中级岗位根据参聘人员资格及参评条件进行聘任;

非教师专技系列(含教育管理、社会化评审):正高1个(推荐),副高8个,中级岗位根据参聘人员资格及参评条件进行聘任。

三、申报条件

参照《中国音乐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规定》(国音发〔2018〕15号)执行。

四、评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11月9-15日)。参聘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中国音乐学院2018年拟应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学术条件报名表》、《中国音乐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等附件中的各类表格,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部门提出参聘申请。

2.二级单位考核推荐(11月12-16日)。对参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教育教学能力、教学质量、工作业绩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应征求申请人所在党支部和教研室意见,提出推荐意见。

3.条件审核(11月12-21日)。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对参聘人师德表现进行考核;学术条件审核组负责对参聘人员的学术条件进行审核;教育教学中心负责对参聘人员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并提供教学事故情况和学生评课情况;科研处负责对参聘人员科研成果的审核;研究生院负责对参聘人员研究生教学情况的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参聘人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情况的审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对参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4.公示材料(11月23-30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中心)公示参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教学科研业绩材料。

5.同行专家鉴定(11月24-12月8日)。首次参聘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的科研成果代表作论(文)著2份或代表性作品需经3位校外同行专家鉴定。鉴定材料实行匿名鉴定,由学校聘任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组织送审。鉴定意见供学科评议组评议及学校聘委会聘任参考。

6.学科评议组评议和聘任考核(12月10-21日)。

学科评议:参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向学科评议组介绍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并就围绕所从事学科的专业方向进行相关问题的答辩。学科评议组根据参聘人员的申报材料、同行专家评议意见和本人的自我陈述、答辩情况,对其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进行评议,以评分成绩的结果排序提出岗位聘任的推荐意见。

聘任考核: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任考核组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7.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综合评议(12月24-12月29日)。根据学科评议组的评议意见和聘任考核组推荐意见,学校聘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参聘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聘任人选。

8.拟聘人员公示。

9.院长办公会审批。

10.聘任与备案。

五、相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参聘人员的师德和工作业绩的考核,明确考核等级和推荐意见。师德考核办法按照《中国音乐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办法》(国音党发[2018]95号)文件执行,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实行“一票否决”。

2.学术成果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

3.申请破格人员须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版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学术条件报名表》、《申报表》、参聘人的全部参聘论文(去年参聘过的只提交新发表的)、《代表性论著(文)摘要》、《转聘申请表》等电子版请务必于2018年11月15日17:00前发送至人力资源中心指定电子邮箱。

2.纸质版材料上报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17:00前,具体要求如下:

(1)由各二级单位集体报送经本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学术条件报名表》纸质版(原件1份)和《聘任申报表》纸质版(原件2份、复印件5份)。

(2)参聘人全部的学术条件材料原件、相关学历学位等证件材料1套。

(3)代表性论著(文)摘要及送审代表作复印件一式3份(仅首次参聘高级职务岗位的人员和送审代表作已超过三年时效的人员提供)。

(4)支撑材料复印件2册。(参聘人按照《学术条件报名表》和《聘任申报表》所填内容,准备岗位聘任支撑材料,要求编写材料目录,装订成册。)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本部门每一位教职员工,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本通知电子版及需下载的附件请详见学院网站人力资源中心“通知公告”栏。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屈丽芳

联系电话:84504200

电子邮箱:zhiwupinren@163.com

办公地址:办公楼(原教学主楼)5层511办公室

人力资源中心

2018年11月9日

附件:

1教师系列各类表格

2教管系列各类表格

3教师艺术系列转聘各类表格

4社会化评审校内聘任各类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