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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推荐2019年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工作的通知
国音人发〔2019〕4号
各二级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2019年百千万工程国家级和市级人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名额
1.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名额分配指标,我校可推荐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
2.各二级单位推荐名额1人。
二、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在北京市所属单位和行政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中从事一线科研、产业创新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
国家级人选条件
1.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5.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推选程序
1.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教师工作部对推荐人选的师德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4.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的材料进行评审;
5.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荐;
6.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推荐人选;
7.推荐人选公示;
8.填报材料。
四、推荐材料及时间要求
1.二级单位推荐报告1份。
2.被推荐人填写《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各5份(先填样表即可,最终校级上报人选需下载安装信息采集工具填报材料)。
请各二级单位于2019年4月12日16:00前将推荐人选的材料报送到人力资源中心(509室),纸质版需有二级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崔祝南;联系电话:64887439;
地点:办公楼509室
人力资源中心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