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国音人发〔2021〕8号 关于组织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知识培训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知识培训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知识培训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字〔2021〕21号)要求,我校教职工需要参加本次公共知识专题培训工作,请各单位负责配合做好培训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我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培训时间:2021年5月7日至11月30日。
三、培训形式:线上直播。
四、培训要求:
1.教职工需完成必修课(10学时)学习,并通过考试后,可以在线打印学习证书,将学时记录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学习证书盖章认证。
2.各二级单位于2021年12月1日前将已完成教职工名单、学习证书电子版和培训心得发送至邮箱。
3.访问北京继续教育网(http://www.cedu.org.cn/),点击首页右侧的“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知识培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学习页面。参加过2020年公共知识专题培训的教职工,可直接用原用户名(手机号),密码abc123登录。未参加过2020年公共知识专题培训的教职工,请点击“新用户注册”,进入注册页面。按照提示完成新用户注册后,进入在线学习页面。如遇到问题请拨打84297523或4006—520—666客服电话联系。
联系人:鹿海燕联系电话:84504200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知识培训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字〔2021〕21号)
附件2:《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知识培训学习流程说明》
人力资源中心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