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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2019年信息公开报告

时间:2020-10-29

中国音乐学院2019年信息公开报告

时间:2020-10-29

为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清单)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文件精神,中国音乐学院 做2019年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一、概述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的有关要求,将信息公开作为学校一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从学校实际出发,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学校信息公开的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办法》要求,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公开内容丰富,程序规范,运行正常。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信息安全,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党委、行政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大方向,不断推进学校的民主管理进程,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

我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务公开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校务公开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校领导为相关工作责任人,党院办总体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工会、教代会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教代会是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学校的事业发展情况、重要举措、重大事件均向教代会报告或通过教代会审议。教代会充分发挥学校和基层工会的作用,为师生谋利益,办实事。

学校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校领导牵头,学校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及日常工作;成立由纪委牵头,纪监审办公室、工会、教代会、团委等单位负责人以及师生代表参加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根据各自职能,负责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

2019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对高校信息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规范我校信息安全管理,提高我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保障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稳定运行,防范信息安全风险,为信息公开提供技术保障和硬件支持,我校还制定了《中国音乐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化建设协同推进工作组和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机制》(国音发〔2019〕16号)、《中国音乐学院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国音发〔2019〕21号)、《中国音乐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国音发〔2019〕22号)、《中国音乐学院信息化数据管理办法》(国音发〔2019〕23号)、《中国音乐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国音发〔2019〕25号)等一系列文件制度,万无一失保证信息公开数据安全,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审批流程,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流程。

三、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作
  健全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制度。《中国音乐学院校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使该项工作有章可循。在学校2019年的制度建设工作中,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也作为重点领域进行了系统的编制规划和修订更新,并根据学校发展新变化更新了《中国音乐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中国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制度》、《中共中国音乐学院委员会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基层工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公开议事内容,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同时,通过建立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部门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问责制,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效能。
  完善信息公开网络信息管理。实行信息员工作制,建立信息员队伍,由各部门信息员专项负责校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更新和反馈,学校定期对各单位信息员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公开信息发布由党院办归口管理,各单位通过校园网发布的信息均要通过党院办的审核。
  执行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公开,对于各类先进、评奖、考核、职称、招标等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均做到事先公告、事后公示,让师生参与监督全过程。  

四、以服务为抓手,突出重点内容,将师生利益落到实处
  把学校工作重点、难点及教职工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办法、教职工奖惩办法、经费预决算、社会保障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通过多种形式让教职工知晓和参与。该向社会公开的积极向社会公开,以服务学校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师生员工为宗旨,在信息公开内容上做好“四个结合”,强调“突出四点”:一是结合学校建设双一流大学的目标和实践,服务学校教学、科研中心工作,突出改革发展的“着力点”: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等事关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等;二是结合教职工权益保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突出师生关注的“兴奋点”:住房、工资、福利、晋升、考核、招生、就业等;三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突出廉政建设的“关键点”:大宗物资采购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基本建设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机关作风建设等;四是结合学校科学管理,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突出民主监督的“难点”:选聘任免干部、重大决策监督等。  

五、畅通渠道,丰富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以师生需求为中心,全面普及教代会制度。学校教代会下设专门工作委员会,就专项问题服务全校师生。同时,以点带面,向基层延伸,信息公开服务渠道形成上下贯通的网络格局。
  成立各类领导小组、工作组,重点解决学校事业发展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有研究学校发展重大问题的,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后勤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处理学校专项重大事务的,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处理突发或非事务性重大事务的,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等。各类小组的特点是为学校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服务,将信息工作环节置于“阳光”下,全面推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积极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全面落实师生的知情权,主要运用校领导信箱、举报信箱、橱窗等大众传媒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尤其加强推进电子校务建设,及时发布全校的规章制度、办事流程、文件资料、议事规程等信息,校园网络、校园官微、官博已经成为师生了解学校的重要信息来源和服务师生的重要窗口。
  建立与师生民主对话的平台,保障师生权益。通过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大会、学生大会等各层次会议,校领导与基层谈心谈话、现场办公等形式,与师生交流对话,使教师、学生的意见与建议有机会有地方可以反映,学校及时了解情况,改进管理工作。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我校积极创新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大力推进信息公开网络和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实施信息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重大决策听民意,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校园和谐;重大改革集众智,发挥了专家、教授作用,保证了科学决策;重大事项全公开,体现了即时、常态原则,做到了民主透明;重要环节全透明,接受了社会监督,维护了公平公正。同时注意对公开信息的效果进行监督和反馈,把握和控制舆论方向,为学校整体发展保驾护航。

我校坚持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等工作,推动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教育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学校各大事项。同时,努力拓展渠道、创新方式,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充分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解读方式,切实增强解读实效。学校也积极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坚持做好动态更新,特别注意加大了招生、财务、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做到“阳光招生”、“阳光财务”。并且做好每年度的年度报告撰写和公开工作,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执行。

我校提出了“承国学、扬国韵、育国器、强国音”的办学理念。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制度建设、教学改革、人才队伍建设、对外国际交流等方面都有了大跨步的提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的速度和力度也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我校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建设,也是为了能更好的适应和配合中国音乐学院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目标的要求。

(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实践工作。我校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了工作形式,培养了工作队伍,信息公开网络不断细化升级,但在规范化、系统性上还有待提升,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我校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大力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借鉴兄弟院校的经验,结合学校实际,不断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逐渐形成学校的优势和特色。

2.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延伸和细化程度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和奖励激励制度体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3.学校安排遴选了每个部门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员。但由于信息员均由各部门骨干兼任,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因此存在对信息公开宣传不够到位、管理跟进不及时等问题。学校还需要加大对专职信息员的培训和监督,切实督促和推进专职信息员的工作。

在未来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与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信息公开的统筹协调,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奖励激励体系,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提高各级部门和广大教职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高校服务社会职能,为开创学校各项事业的新局面、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而不懈努力。

中国音乐学院

2020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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